各位同仁,阿彌陀佛 為建立正確防災觀念及緊急避難與應變能力, 並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五款規定,滅火、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;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。 本次消防防災演練由園區主辦學校協辦。 由於演練資料須陳送消防隊備查,請職員到場時務必簽到,有事未到者請來信告知。
消防演練說明:
- 時間:112 年 5 月 3 日(星期三)下午 2:00 ~ 4:00
- 地點:
室內防災宣導-法鼓山園區第三大樓階梯教室
戶外實地演練-第三大樓東口(卸貨平台)
- 職員到場務必簽到。
- 歡迎學生踴躍參加。
主辦單位:法鼓山園區百丈院 協辦單位:法鼓文理學院總務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