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度「校內研究計畫經費補助」申請作業說明
申請條件 (一) 申請資格:本校專任教師暨研究人員。
(二) 申請類型:
1. 個別型計畫:由計畫主持人依研究專長規劃研究項目研提計畫。
2. 整合型計畫:包含總計畫及子計畫,由總計畫主持人依校務發展規劃之任導向重點研究項目組成研究群,或就特定題目自行組成研究群研提計畫。
(三) 計畫期程:個別型計畫以一年為限,整合型計畫以五年為限。
申請時限 申請人請於112年10月31日前將申請資料,
寄送至研發組信箱:rd.section@dila.edu.tw
(本案上週甫經行政會議修正通過,爰今年收件日期延期至10月31日截止,請大家留意時間)
應備資料 (一) 校內研究計畫經費補助申請書。
(二) 如曾申請校外補助或著作發表,請提供未獲補助證明。
補助說明 (一) 補助金額、經費支用範圍及規定:詳法鼓文理學院校內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要點。
(二) 補助案件及補助金額視當年度經費額度與教研會議複審結果調整。
法規依據 法鼓文理學院校內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要點
法鼓文理學院計畫類兼任助理管理要點